刑法的概念
定义
形式
刑法典
单行刑法
附属刑法
广义
狭义
特征
任务和机构
任务
机能 积极作用
体系和解释
体系 组成和结构
大陆法 刑法典
总则
分则
关系
条文结构
总则
子主题 2
解释
法条含义的阐明
根据效力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司法机关
学理解释
根据方法
文理解释
理论解释
立法的精神和目的
明文规定 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应当遵守
罪刑法定
明文规定处罚,未规定不处罚
内容
体现在
罪刑适用平等
基本内容
体现
罪责刑相适应 相均衡
内容
体现
概念和种类
又称刑法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对地和对人
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
属地原则为基础 其他院怎为补充
在中国领域的效力
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普遍管辖具有补充性
时间效力
生效时间
失效时间
立法机关明确表示
自然失效
溯及力 生效前的行为
从旧原则
从旧兼从新
从新原则
我国采取从旧兼从新
我国最高法关于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概念及内容
构成和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构成的意义
定罪量刑的法律准绳
有利于贯彻法治原则 保护合法权益 准确惩治
是刑法理论的核心 刑法理论体系的基础
共同要件
主观
主体
客观
客体
构成分类
概念及内容
犯罪活动所侵害的 为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
是某种社会生活利益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生活利益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生活利益
对客体的侵害
刑法条文中的体现
犯罪总要侵犯一定客体
直接客体
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某一类侵犯特定的社会利益
根据数量
简单客体
复杂客体
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与内容
客体与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概述
刑法所规定,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诸多客观事实
危害行为
行为人在意识的支配之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被刑法禁止的身体活动
分类
作为
不作为
消极的行为 不履行法律义务危害社会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条件
行为人有某种特定义务
行为人能履行任务
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纯正不作为犯
不纯正不作为犯
危害结果
犯罪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广义
造成的一切损害事实
狭义
刑法中的意义
定罪量刑的影响
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
作为某些犯罪的既遂条件
危害结果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条件
发生某种实际损害的可能性
因果关系
概念
地位
确认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特点
客观性
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 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实际意义
相对性
必然性
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特殊情况的因果关系认定
因果关系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因素的影响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
概述
实施犯罪行为且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
具有刑事责任年龄 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生理基础
达到一定年龄且具有辨认控制夫人能力是具备罪过心理的生理条件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完全负责
14-16 故杀伤强抢贩放爆投
12-14 故杀伤致死残忍手段致重伤或残疾
-18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6不予刑事处罚,责令父母或监护人管教 必要时专门矫治
年龄的计算指过了该周岁的第二天起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其他影响刑事责任能力因素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问题
精神或生理上的缺陷而丧失或减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造成危害不负刑事责任 责令家属监护人看管,必要时政府强制医疗
具备条件
间歇性在正常时犯罪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能力的精神病犯罪时,应当减轻
醉酒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罪行的追述以犯罪是的精神状况为准
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单位犯罪
概念
要件
注意
只有法律明文规定才负刑事责任
处罚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认定
子主题 5
概述
概念及意义
罪过
主观方面内容
主观与客观方面关系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构成犯罪必须具备
无罪过事件
行为在客观造成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不是犯罪
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由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
犯罪故意
概念和特征
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认识因素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
明知范围
意志因素
种类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放任结果发生 听其自然,纵容结果发生
直接与间接异同
相同点
不同点
犯罪过失
概念和特征
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特征
没有犯罪故意
没有保持必要的小心谨慎的态度
过失与故意的罪责不同
种类
疏忽大意的过失
应当预见没有预见而导致结果发生
过于自信的过失
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行为人已经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轻信能够避免
过于自信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相似点是都能预见结果的发生,都不是希望结果的发生
不同点是
疏忽大意与意外事件的异同
相似之处是对结果发生都没有预见
区别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概念及目的在构成中的作用
犯罪目的指犯罪人希望通过某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包含犯罪目的
某些罪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特定目的,就不构成该种犯罪。构成某些犯罪的主观要件
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
目的与动机的关系
认识错误
概念及种类
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实施情况发生误解
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
指对法律性质发生误解
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
指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解释
事实认识错误的分类
客体错误
对象错误
手段错误
行为偏差
因果关系错误
对自己行为和所造成结果之间因果关系实际情况发生误认
注意
犯罪定义概述
类型
不同的犯罪观
法律意义上讲
实质意义上讲
我国刑法中犯罪定义
刑法13条规定
但书的意义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区分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政策意义
分则中有些犯罪特意规定了程度方面的限制
概念
种类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还有一些情形
概念及成立条件
概念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
时间条件
对象条件
主观条件
限度条件
特别防卫
概念
成立条件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概念
基本特征
刑事责任
事后防卫关键是时间不同,防卫过当是过失罪,事后防卫是故意罪,过当是从宽情节,事后是酌定量刑
概念及成立条件
概念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
时间条件
对象条件
主观条件
限制条件
限度条件
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相同点
区别
危险的来源不同
行为所损害的对象不认同
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
损害程度的要求不同
主体的的限制不同
区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实际意义
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概念
基本特征
刑事责任
停止形态的定义
停止形态的特征
故意犯罪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概念
判定标准
既遂的形态
既遂犯的处罚
概念
特征
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管意图
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
犯意表示和预备的区别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预备犯的处罚
概念和特征
概念
特征
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未得逞
未得逞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未遂与预备的区别
未遂的分类
实行行为是否完成对犯罪未遂进行区分
实行终了的未遂 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
分类的意义
能否实际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
能犯未遂 有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
不能犯未遂 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
表现形式
区别的意义
愚昧犯、迷信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未遂犯的处罚
概念及特征
概念
特征
时间性
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遂后,有某种补救行为不成立中止
自动性
自动放弃意味着行为人彻底放弃继续实施该犯罪的意图
自动终止原因
客观有效性
犯罪中止的分类
即可能发生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于犯罪实行阶段,中止从时间上可划分
预备阶段的中止
实行阶段的中止
分类的意义
中止犯的处罚
概念
构成特征
主体要件 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
客观要件 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
共犯行为包括
主观要件 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
共同犯罪的认定
通常以主观上有无共同犯罪故意作为标准认定共犯
缺乏共同故意或故意内容不一致,不认为构成
过失犯罪不构成
把他人当成工具利用的不构成,这种情况称为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
事前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
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实行的场合,不存在片面共犯
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结合或联系形式
任意共犯和必要共犯
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
任意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已形成的时间为标准
通谋的共犯
无通谋的 共犯
简单共同犯罪和负复杂共同犯罪
有无分工为标准
简单共同
复杂共同
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
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
一般共同
特殊共同
有组织或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几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
以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其分工,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概念
种类
主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概念
种类
刑事责任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概念
刑事责任
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概念
特点及成立条件
基本特点
成立条件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
共同实行犯罪的场合,其中一人既遂的,共同犯罪整体既遂,全体共犯人承担既遂的罪责
在复杂共同犯罪的场合,即除实行犯以外,还存在教唆犯或帮助犯
“从属于实行犯”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概念
犯罪构成说,凡行为人以一个犯意,是是一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就是一罪。凡以数个犯意,实施数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就是数罪
意义在于
区分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的意义
罪数的判断标准
概念及种类
继续犯
概念
特征
类型
意义
处断原则
想象竞合犯
特征
处断原则
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
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
处理原则
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
结果加重犯
概念
特征
处断原则
概念及种类
结合犯
特征
处断原则
集合犯
概念
特征
处断原则
概念及种类
连续犯
概念
特征
意义
处断原则
牵连犯
概念
特征
处断原则
吸收犯
概念
特征
形式
处断原则
几个界限
想象竞合与牵连吸收犯的区别。要点是行为数量不同,前者是一行为,后者数行为。判断行为是数行为的要点,看是否同时触犯
牵连,吸收与连续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同种数罪。连续犯赎罪是同种的。
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别
牵连犯类型
吸收犯的类型
概念
特征
在刑法中的地位
在刑法理论的地位
基础理论说
罪责平行说
罪责刑平行说
结构体例来看,罪责刑平行说要更为可取一点
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区别
密切关系
根据的概念
理论
犯罪构成唯一根据说
罪过说
广义
狭义
犯罪(行为)说
社会危害性说
哲学根据
法学根据
解决方式的学说
解决方式
概念及特征
概念
特征
与其他制裁方法的区别
法律制裁体系,通常由刑事、民事、行政、经济制裁和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等多种制裁措施构成
制裁方法的区别
刑罚的目的
概念
刑罚报应的观念
预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预防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就是通过刑罚的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
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通过刑罚适用,预防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
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概述
种类
学理分类
刑法分类
刑法体系特点
是刑法规定的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
含义
特点
主刑
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
管制是对犯罪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生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
特征
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
应遵守
拘役的概念和特征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短期自由刑
特征
拘役执行
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
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特征
有期徒刑的执行
死刑的概念和特征
死刑的的适用及其限制
对于死刑的适用,我国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通过刑罚总则规定与刑法分则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来控制死刑数量,限制 死刑适用
限制性规则
死刑的执行方法
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附加刑
指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
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
罚金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
罚金的执行主要有
剥夺政治权利
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力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性
剥夺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情况
随主刑的不同有
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
概念
适用方式
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驱逐出境
非刑罚处理方法
概念、功能和特征
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而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产出多重的刑罚,并决定是否立即执行的司法活动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特征
量刑的原则
一犯罪事实为根据的量刑原则
犯罪事实是引起刑事责任的基础,也是进而对犯罪人裁量刑罚的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
需做到
概特征和种类
量刑情节,又称刑法裁量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特征
法定情节
概念
从轻或从重情节的适用
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法定最低刑,并非笼统的指特定犯罪的法定刑的最低刑,而是指与行为人所实施的而特定具体犯罪相适应的量刑幅度中的最低刑
减轻处罚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在法定最低刑之下判处刑罚,否则将同从轻处罚相混淆,也不能减轻到免除触犯的程度,否则将同免除处罚相混淆
酌定减轻处罚
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做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
酌定情节
概念及作用
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
作用表现为
种类
常见的酌定情节
适用
量刑制度
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义
种类
一般累犯
概念
构成条件
特别累犯
概念
成立条件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一般意义上的再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
区别体现在
累犯的刑事责任
有更深的主观恶性,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应当从严惩处
原则
自首
意义
种类
一般自首特别自首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成立条件
自动投案。即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 虽未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收到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具有的情形认定为自首
特别自首的概念即其成立条件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轻质措施的法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
数罪自首的认定
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与坦白的界限
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国家司发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区别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自首情节及处理原则
立功
概念和意义
立功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的容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
意义
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
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者从宽处罚程度不同
一般立功
重大立功
情节的处理原则
数罪并罚
指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特点
意义
数罪并罚原则
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出发应依据的规则
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
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基本适用规则
吸收原则的适用
限制加重的适用
具体规则
并科原则适用
适用的不同情况
缓刑
概念和意义
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意义
还表现为
适用条件
考验期限
考察
法律后果
战事缓刑概念,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
战事缓刑,指在战时对军人适用的一种特殊缓刑制度
条件
法律后果
概述
概念和作用
减刑与改判区别
减刑与减轻处罚的区别
减轻是在法定或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后者是在确定以后的刑罚执行期间,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
条件
对象条件
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
确有悔改表现
却有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
重大立功表现
限制条件
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减刑的程序
概述
概念和作用
与释放的区别
与减刑的区别
与缓刑的区别
与监外执行的不同
对象条件
实质条件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悔改表现
限制条件
概念
法定原因
概念和意义
概念
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
时效的意义
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的规定
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
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期限起算的规定
时效中断的概念及计算方法
时效延长
概念
概念
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大赦是指国家对于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其效力及于罪与刑
特赦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只赦其刑,不赦其罪。
主要区别
特赦制度
刑罚各论及研究对象
刑法学的地位
研究对象
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的关系
总则规定的内容
分则规定的内容
总则与分则的联系
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的分类和排序
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罪状
概念
种类
罪名
概念
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选择罪名
单一罪名
法定刑
概念
种类
相对确定的具体规定
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